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怀宁县图书馆志愿者管理

发布日期:2013-03-20 08:21     阅读:808次

1、志愿者报名
(1)、志愿者可以直接在怀宁县图书馆网站、邮箱报名,也可以到怀宁县图书馆现场报名。
(2)、志愿者报名需填写统一的报名表格,留下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复印件、有效联系方法(手机、邮箱)、可提供的志愿服务时间等内容。
(3)、凡填写过报名表格的人,均可成为怀宁县图书馆的志愿者。怀宁县图书馆的志愿者分为在档志愿者、在岗志愿者以及管理级志愿者。在岗志愿者以及管理级志愿者与本馆员工一同享受外借图书的权利。
(4)、在岗志愿者以及管理级志愿者在上岗前均有专门的培训交流时间。  
2、在岗志愿者
(1)、本馆根据实际情况(空间大小、轮班安排)自行决定在岗志愿者的人数。在志愿者充沛的前提下,建议在开放期间每天至少有两位志愿者在岗。
(2)、在岗志愿者的日常事务主要为:整理图书、打扫卫生、接待阅读者、接收图书、录入图书、布置装饰图书馆、配合及组织怀宁县图书馆的各类活动、浇灌植物,以及在相关网站上撰写日志(或轮流撰写),记录每天发生的新鲜故事。
3、管理级志愿者
(1)、本馆至少有一位管理级志愿者;由本馆公益项目志愿者办公室指定。
(2)、管理级志愿者的日常事务包括在岗志愿者的所有工作,并具有对该馆空间的管理责任,负责决策活动的举办与合作、对全馆志愿者轮值、分工进行管理。管理级志愿者应具备主动策划及执行活动的能力;该岗位优先给予曾经有过项目管理经验的志愿者。
(3)、管理级志愿者的在岗时间应是该馆每周开放时间的二分之一以上。
(4)、管理级志愿者每周应清点馆内图书一次,并将情况记录在工作笔记本内。如有图书遗失或被盗,管理级志愿者应详细说明情况,并承担相应责任。
(5)、管理级志愿者每周应撰写工作周记,向本馆公益项目志愿者办公室汇报。
(6)、本馆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管理级志愿者一定的物质及劳务报酬。
(7)、管理级志愿者采取轮换制度,每位至少在岗两个月时间。
4、志愿者志愿服务
(1)、本馆建立统一志愿者考勤管理制度,所有在岗志愿者及管理级志愿者的志愿服务时间(以“天”、“小时”两种计算方法同时)均将记档保存。
(2)、在志愿服务达到一定时间后(具体时间由本馆因地制宜),本馆公益项目志愿者办公室将给予一定的物质与精神奖励(具体奖励由本馆因地制宜)。
(3)、在岗志愿者、管理级志愿者在志愿工作时间达到3个自然月,或累计志愿服务时间满30天,将可以获得由怀宁县图书馆颁发的志愿服务证明书,以资鼓励。该志愿服务证明书由志愿者自由提出申请。
5、志愿者纪律
(1)、所有在岗志愿者(含管理级志愿者)均应按照制定的志愿服务时间上岗。如果有事不能前来,需提前两天通知(越早越好)管理级志愿者说明请假情况,以便重新安排。管理级志愿者则直接跟本馆公益项目志愿者办公室请假。
(2)、志愿者应爱惜图书,保管好图书,记录每一本外借图书的去向;如有出现遗失或盗窃的情况,应及时了解并记录,向管理者汇报。在查清责任后,如果是志愿者的直接责任,本馆公益项目志愿者办公室将有权给予一定的惩罚(具体惩罚由本馆因地制宜)。本馆不支持金钱惩罚,建议可为重购原书、增加志愿服务时间或其他。
(3)、意外发生时,在岗志愿者应立即通报管理级志愿者,共同协商处理;如果不能解决,则需要通报本馆公益项目志愿者办公室寻求解决方案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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